2008/11/09

入選之實體作品繳件及複審日期為2009年2月18日

張淑華

公告大綱內容 :
請當日上午9:00-下午5:00親自送件至展覽會場繳交,當場進行作品複審。 特殊原因無法親自送件。則請於2009年2月17日前將作品寄達主辦單位。